耕地上盖楼哪里管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6 21:59:19
耕地上盖楼的管理部门主要是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即国土资源局。具体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和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未经批准在耕地上建房是违法的,可以向乡镇、县土地管理部门(国土资源局)举报,由这些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或治理,并可以处以罚款。若违法行为严重并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提到,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处罚职权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但第七十八条第1款中的“土地”通常指的是农村宅基地,非农用地,而非耕地。因此,对于耕地上的违法建住宅行为,更可能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查处。
综上所述,耕地上盖楼的行为应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国土资源局)管。建议您向当地的国土资源局或乡镇人民政府举报,以便依法处理此类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