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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格当事人是什么意思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03:54:21    

适格当事人,也称为正当当事人或合格的当事人,是指对于特定的诉讼, 有资格以自己的名义成为原告或者被告,并因此受本案判决的约束的当事人。简言之,适格当事人是指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能够承受诉讼的实体法律后果的当事人。

具体来说,判断当事人是否适格的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点:

与案件诉讼标的有直接利害关系:

适格当事人必须是与案件争议标的具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能够承受诉讼的实体法律后果。

具有诉讼实施权:

适格当事人具有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的权能,即诉讼实施权。提起诉讼的当事人未必是适格的当事人,但法院针对适格当事人作出的判决才有法律意义。

诉讼权利能力与适格的区别:

诉讼权利能力是作为抽象的诉讼当事人的资格,与具体的诉讼无关,通常取决于有无民事权利能力。而适格当事人是作为具体的诉讼当事人的资格,针对具体的诉讼而言。

当事人恒定与变更:

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恒定原则指的是在诉讼过程中,除非有法定情形,否则当事人的地位不发生变化。而当事人变更则是指在特定情况下,如诉讼中权利义务转移,当事人可以发生变更。

共同诉讼中的适格:

在共同诉讼中,适格当事人包括必要共同诉讼人和普通共同诉讼人。必要共同诉讼人是指因诉讼标的的性质或法律规定,必须一同起诉或应诉的当事人。普通共同诉讼人则是指因诉讼标的的性质相同或相关,共同提起诉讼的当事人。

综上所述,适格当事人是民事诉讼中非常重要的概念,其确定对于法院作出有效判决至关重要。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必须首先确定当事人是否适格,以确保判决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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