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罪有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19:04:12
非法集资罪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定义: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构成要件:
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
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并承诺还本付息或给付回报等。
量刑标准: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集资诈骗罪
定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构成要件:
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主观方面为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又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
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如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等。
量刑标准: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
定义: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量刑标准:依据《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具体立案标准包括发行数额在一千万元以上、伪造政府公文或有效证明文件、股民或债权人要求清退而无正当理由不予清退、利用非法募集的资金进行违法活动、转移或隐瞒所募集资金、造成恶劣影响等情形。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定义: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量刑标准:具体量刑标准未在文档中详细列出,但可参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
以上是非法集资罪的主要种类及其定义和量刑标准。具体案件中的罪名确定还需结合案件的具体事实和证据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