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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合同如何终止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31 05:24:19    

保证合同的终止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偿还债务:

当主债务人依照主合同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保证合同和房屋抵押合同即行终止。

担保物消灭:

如果担保物权实现,或者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或者存在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担保合同也会随之终止。

主合同无效:

如果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保证合同作为从合同也会无效,除非法律有其他规定。

事先约定解除权:

在订立保证合同时,如果双方约定了解除条件,一旦条件成就,解除权人可以通过行使解除权来终止合同。

事后协商一致:

合同订立后,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解除合同。

法定解除事由: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如果出现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或者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等情形,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在解除保证合同时,通常需要依法办理相关的注销登记手续,如抵押权或质押权的注销登记。解除保证合同的通知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并且对方当事人有权对该解除行为提出异议,异议可以通过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担保合同的效力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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