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哪个部门办理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6 02:55:19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办理部门主要是 安监局,具体办理部门如下: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负责中央管理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负责上述规定以外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负责中央管理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负责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负责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省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负责中央管理以外的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
综上所述,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办理部门根据企业类型和所属行业不同而有所区别。建议企业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先明确企业类型和所属行业,然后向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咨询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