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姐代购案怎么回事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08:00:53
“空姐代购案”是指离职空姐李晓航多次携带从韩国免税店购买的化妆品入境而未申报,逃税113万余元。根据中国法律,这种行为构成了走私普通货物罪。
案件经过:
李晓航与在韩国工作的褚子乔合作,通过客带货的方式将化妆品从韩国免税店邮寄到中国,未向海关申报。
2010年9月1日起,中国海关将个人邮寄物品进口应征税税额起点从500元下调到50元,导致许多代购者选择以个人携带方式避税。
李晓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罚金50万元,但她不服判决上诉,北京市高院二审将此案发回重审。
2013年12月17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重审后,判处李晓航有期徒刑三年,并当庭收监。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处罚根据情节轻重,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案件影响:
此案为代购行业敲响警钟,提醒了代购者必须依法纳税,否则可能面临法律制裁。
同时,也促使了税收制度的合理调整与侦查制度的严格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