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房时开发商必须出示哪些证件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17:26:12
接房时,开发商必须出示以下证件: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证明开发商有权使用该土地。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证明项目用地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证明建设工程符合规划要求。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也称建设工程开工证):证明工程已获得施工许可。
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证明商品房可以合法销售。
商品房质量保证书:
保证房屋在保修期内的质量问题可以得到解决。
商品房使用说明书:
说明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规格,并标出使用注意事项。
竣工验收备案表:
证明房屋已经通过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
由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站(质监站)颁发,证明建设工程质量合格。
不动产权证书:
在交房即交证的政策下,开发商需要提供不动产权证书。
建议购房者在接房时仔细检查这些证件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如果发现证件不齐全或存在问题,应及时与开发商沟通,要求补齐或解释,必要时可拒绝交接并寻求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