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避方式有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22:19:42
回避方式主要分为以下三种:
自行回避
定义: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在刑事诉讼中遇有法定的回避情形时,主动要求退出诉讼活动的制度。
适用情况:例如,审判人员是本案的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亲属,或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与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理。
申请回避
定义: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认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有法定应当回避的情形时,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等提出申请,要求他们退出诉讼活动的制度。
适用情况:例如,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存在不当行为或不符合回避条件,可以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提出回避申请。
指令回避
定义: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遇有法定的回避情形时,没有自行回避,当事人等也没有申请回避,其所在机关的有关组织或负责人可以依职权命令其退出案件诉讼活动的制度。
适用情况:例如,法院、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等有关组织或负责人在发现存在法定回避情况的人员后,直接作出决定,命令其进行回避。
这些回避方式共同构成了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中的回避制度,旨在确保案件的公正审理和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