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谓蓬荻姿,中有珠与粮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9-05 10:04:02

这位来自巴布亚新几内亚的妇女的丈夫刚刚去世,按照当地部落的习俗,她需要守丧一段时间,以哀悼亡夫。她守丧的长短将取决于季节和食物多寡,可能是几个月到一年的时间。

在守丧期间,其他村民不能看到她,甚至不能听到她的声音。她的家人和亲戚帮助她收集为制作丧服所需的树皮和种子,然后先用树皮的纤维制成麻绳,编织出合体的麻绳丧服。再去附近河边收集成千上万的种子,穿在麻线上,精心编织出所需的图案,做成和照片里一样的珠饰。依照阿萨罗部落的风俗,她脸上还要涂上灰泥。每天取下一串项链,一直到取下最后一根,寡妇才可以洗去灰土,终于回到正常生活。

寡妇戴的项链上的“珠子”来自这种路边看起来普普通通的禾草,并不起眼。原产亚洲,已由人类散布到热带美洲和大多数温带国家,并在世界很多地方已归化(安家落户),在湿润的屋旁、池塘、水沟或田边可见。

在大约2000年前的考古遗址中,曾发现它的种子以大量有序排列在一起的方式出现,表明它们当时被串成项链。在印尼巴布亚省,有一个阿斯马特部落,直到20世纪中叶,才与外界经常接触。阿斯马特人为了纪念亡者,也为了助其灵魂回到祖先的世界里,仍然保留了用这种种子制成项链,悬挂在逝去祖先头骨左右颧骨的习俗。

在远古时代,人类就开始用各种天然材料打造出迷人的珠宝首饰。很多天然“珠子”都需要抛光和钻孔这一繁琐而耗时的过程,但是有一种外壳坚硬的种子,它已经抛光而且中间天然就有一个小孔。在热带和温带的很多地方,这种近乎完美的“珠子”很容易从长在路旁的一种野草上采摘到。
在十五世纪,这种野草被种植在南欧的天主教修道院里。种子被串起来制成念珠以跟踪每日诵念的经文。

该物种于1753年由植物分类的祖师爷林奈(Carl Linnaeus)命名为Coix lacryma-jobi,种加词“lacryma-jobi”是拉丁语中泪水和圣经旧约《约伯记》中约伯的组合,英文俗名叫Job's tears,也同样意为约伯的眼泪。它的种名反映了“珠子”水滴状的形状,以及旧约圣经中遭受了巨大创痛的约伯。似乎无意间,也包含了新几内亚那位丧夫寡妇的眼泪。

它的花结构为禾本科典型的穗状花序,但是基部连着一个“珠子”,从口里伸出来两条淡紫色的“触角”——柱头。和禾本科其他植物一样,花瓣没有鲜艳的颜色也没有花蜜,所以只能依靠风来传播花粉。
尽管我在文里几处也称它们为种子,其实“珠子”并不是种子。薏苡的果实在植物学里称为颖果,颖果外包着椭圆形坚硬的总苞,总苞坚硬而光滑。种子生在总苞里,包括了种皮、胚和胚乳。野生的总苞外壳很坚硬,果实大小在1厘米左右,常被用来制作上面提到的珠链。

早在林奈命名以前,中国人已经给它起了个很好听的中文名字--薏苡。在19世纪,薏苡曾经以C. chinensis一名被当作一个独立的物种,直到后来被认定为C. lacryma-jobi下的一个亚种 。薏苡是我国最早驯化的作物之一,在我国东部和南方广泛分布和种植。经过长期驯化和培育,薏苡的栽培品种已不像野生种假果皮那么坚硬,种仁也大了许多。 中国人信奉“民以食为天”,我们的祖先很早就开始利用薏苡。因为薏苡蛋白质含量特别高并且不含麸质,早已做成粥、饭、各种面食供人们食用,很久以来一直也是国人钟爱的薏米浆和八宝粥的原料。

在挖掘西安附近的米家崖遗址时,始于2006年,陕西省考古研究院的研究人员发现两个可追溯至5000年前的地下坑中有成套的陶器,这些器皿和摆设看起来像是一个原始的小啤酒厂,这些陶器用来糖化、过滤和发酵。研究人员找到了5000年前古中国啤酒的证据,还原了米家崖啤酒的配方。这个配方里的原料包括:大麦、黍米、薏米、栝楼根、山药、百合。在米家崖的人工制品中识别出的薏苡仁残留物,这代表了薏苡早在5000年前就被中国古人用于食用。
根据这个中国古代啤酒研究小组成员推测,古中国的啤酒酿,因为没有经过过滤,看起来更像粥,当时古人应该是用秸秆做成吸管来喝。
薏苡最早记载于《神农本草》,味甘淡,性微寒,具有健脾、补肺、清热、利湿的功效。《本草纲目》中称其乃上品养心药。而且薏苡也影响和传播到周边国家,比如部分日本和韩国人也推崇薏米的健康功效。
我们都听说过薏米的各种疗效,实验室研究也证实其存在大量可能具有抗氧化,抗炎,降血脂和抗癌作用的生物活性物质,不过还没有通过人体实验证明薏米的这些药物功效。
先不管薏米是否能祛湿,玉米是否能美容,淮山能否补脾肾,不妨先煲一锅“薏/玉”米淮山排骨汤来解馋。不知道谁第一个把薏米和玉米放在一起,反正加入玉米添加了一丝香甜,与排骨一起炖汤更鲜美。

薏米和玉米(Zea mays)同属禾本科蜀黍族,二者非常相近。尽管种间杂交比较困难,也曾有科学家将其杂交成功。所有现在令人惊奇的玉米品种都是由墨西哥的一年生类蜀黍(teosinte)驯化而来,经过许多世纪的人工选择才培育出今天的栽培玉米。大约从公元前2500开始, 玉米从墨西哥扩散到美洲大部分地区。欧洲人在十五世纪末到十六世纪初将玉米带回欧洲,后又传播到其它国家。类似于薏米,玉米的祖先类蜀黍的每粒种子被包裹在坚硬的杯状外壳中。下面照片里的薏苡(C. lacryma-jobi)和类蜀黍(Z. diploperennis)一般人还真不容易区分开来。

20世纪三十年代,芭芭拉•麦克林托克(Barbara McClintock)在美国康奈尔大学从事玉米遗传学研究,她从古老印第安彩色玉米品种中观察到了籽粒的颜色不能稳定地传给下一代。为了回答这些颜色“闪烁”变化背后的原因,她年复一年,通过大量田间观察以及细胞遗传学实验,最终让芭芭拉意识到基因控制色素的合成,当基因存在时,籽粒有颜色,当基因不存在时,籽粒就无颜色。但同时还有遗传物质能够影响色素合成基因的表达,当这种片段插到了色素基因的中间,会把基因分割成两半,这时色素基因就失去了作用。而且这种插入的片段还受到另外一个遗传因子的调控,可以促进这种插入片段的解离。由此,芭芭拉发现了玉米细胞里DNA上跳来跳去的“跳跃基因”,学名“转座子”,才是玉米色彩斑斓的真正原因。

1951年,芭芭拉有关“转座子”的理论,极大地挑战了当时人们的认知。各种怀疑声汹涌而来,已是美国科学院院士的芭芭拉逐渐被主流学术界遗忘。直到分子生物学在上世纪七十年代有了大进展,基因会发生跳跃的机理才被搞清楚,芭芭拉的假说才得到了公认。1983年,诺贝尔奖终于授予这位81岁高龄、不屈不挠的女科学家,芭芭拉也由此成为遗传学研究领域第一位独立获得诺贝尔奖的女科学家。

芭芭拉创造性地提出了独到的科学理论,因此也遭遇过极大的压力和长期的孤立。她曾说过这么一句话:
“If you know you are on the right track, if you have this inner knowledge, then nobody can turn you off ... no matter what they say”
这句话告诉我们:
永远不要轻言放弃和低估自己。

玉米从野草经漫长驯化和育种后,发生了惊人的改变,使我们意识到野草的潜能和可能。基于此,我们没有理由去轻视一株野草的潜能,更要感恩挖掘出这些潜能并带来改变的那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