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头骨缝隙里全是蛆”!上海小伙获赔1000元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3-18 16:54:00
上海一小伙在某外卖平台上点餐老汤卤羊头,食用后却发现蛆虫尸体,出现恶心呕吐。事后,因与商家协商未果,将其告上法庭。近日,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公布了该案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商家赔偿原告小李1000元。
小伙外卖吃完,发现羊头里面含蛆虫
大皖新闻记者从判决书上看到,2024年9月1日,小李在某外卖平台购买了“麻辣羊蹄、草原羊肚包肉、老汤卤羊头”等食品,总价279.69元。除去商品优惠、配送费优惠、抵用券、店铺活动券后,实际支付了127.25元,其中老汤卤羊头支付81.3元。
小李在诉请中表示,由于餐品过多,没有吃完,则放至冰箱内,在次日下班后继续吃。因为家中养了狗,想把羊头骨清洗干净再给狗食用。“但是清洗过程中突然发现,羊头骨缝隙里全是蛆虫,恶心呕吐一夜。”
9月3日上午,小李和外卖商家联系,告知购买羊头骨缝里全是蛆虫,并将其拍摄的含有蛆虫的羊头骨照片发给对方,肉眼可见骨头缝隙里有多个黑色死体蛆状虫子。
之后,平台返还小李82.21元,小李通过平台与商家协商赔偿未果,投诉至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管部门,经市场监管部门协调,双方对赔偿未达成一致意见。其后,小李将商家告上法院。
商家辩称,小李确实通过外卖平台购买了老汤卤羊头等相关食品,但无法确认小李拍照的羊头系该店所出售的羊头,而且,小李是在购买食用两天后,才告知所购买的羊头有蛆虫,不排除原告自身保存不善产生蛆虫,难以确认羊头中有蛆虫系商家原因导致,故不同意赔偿要求。
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赔偿1000元
法院认为,本案中,原告小李主张涉案羊骨头系从被告商家处购买,商家对此予以否认,法院根据小李提供的涉案订单信息、照片、聊天记录等证据,结合事发过程中双方沟通、原告投诉及庭审陈述等事实,确信涉案羊骨头系小李从被告处购买的事实具有高度可能性,认定该事实存在。
关于商家辩称小李购买两天后才告知羊头骨含有蛆虫,无法排除系自身保存不善导致,对此,经查看,小李提供的涉案羊头骨照片,能够看出蛆虫颜色发黑,且为死体,并非保存不善而霉变新生的蛆虫状态,结合小李在被告商家处购买的食品系老汤卤羊头,涉案羊头经过卤煮,骨缝里的蛆虫经过卤煮会呈现发黑及死体状态,法院认定该蛆虫系在被告销售给小李时已经存在于骨缝里。

判决书截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被告作为在外卖平台经营的餐饮店铺,应当保证所销售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现涉案的羊头骨在销售时骨缝里含有蛆虫,明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故原告主张被告赔偿1,000元,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遂判决被告商家赔偿原告小李1000元。
大皖新闻记者 朱庆玲
来源: 大皖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