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信息哪些要公开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3:49:4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然资源部的相关规定,国土信息的公开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国土利用现状主要数据
耕地、园地、林地、草地、湿地、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等国土调查主要地类的统计汇总数据。
国土调查过程性信息和内部事务性信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六条有关规定执行。
国土资源管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
国土资源规划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等各类国土资源规划。
国土资源统计信息
相关统计汇总数据及分析。
财务预算和决算报告
部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报告。
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
项目、依据、标准等。
行政审批信息
审批事项目录、办事指南、审批流程等。
国土资源管理业务信息
办理部门、程序、时间、地点等。
违法违规案件处理情况
挂牌督办的国土资源重大、典型违法违规案件处理情况,国家土地督察公告和国家土地督察年鉴。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其他与国土资源管理有关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
部机关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
职能、干部任免和公务员考试录用、选调和遴选情况。
重大政策措施和编制重要规划过程中需要公众广泛知晓和参与的政府信息
在制定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重大政策措施和编制重要规划过程中,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和参与的信息。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向部申请获取的相关政府信息。
其他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上述事项的公开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建议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严格按照上述规定,做好国土信息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保障广大企业和群众的相关信息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