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需要带什么资料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9 15:17:14
办理公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身份证明
自然人:身份证、户口本,若已离境则需提供护照或有效的旅行证件、通行证的复印件。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其他组织:有关部门制发的主体资格证明、负责人资格证明和身份证。
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有效的《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公证申请表
自然人:《民事公证申请表》。
法人:《经济公证申请表》及《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与申请公证事项相关的材料
涉及财产关系的需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如房产证、车辆登记证等。
其他辅助材料,如学历证书、成绩单、无犯罪记录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特定公证事项的材料
出生公证:出生证明、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
结婚公证: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等。
离婚公证:离婚证、法院的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及生效证明等。
未再婚公证: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出具的未再婚证明等。
委托公证:载有委托事项的委托书、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或权利凭证等。
声明公证:放弃继承声明、被继承人等相关人员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所放弃财产权利凭证、遗嘱等。
遗嘱公证:申请人身份证明、受益人身份证明、涉及财产处分的需提交结婚证、离婚证、法院判决/调解书等。
建议提前向当地公证处咨询所需的具体材料,以确保材料齐全、准确,从而顺利完成公证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