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过户费要多少钱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8 15:11:43
安置房过户费用包括多个部分,具体如下:
交易手续服务费
住宅:6元/平方米(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减半收取:3元/平方米)。
非住宅:10元/平方米。
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登记费
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买方承担。
土地收益金(代收)
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计征,卖方承担。
契税
税率为3%,个人购买的自用普通住宅契税税率减半,按1.5%征收。
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二手房的对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买方承担。
测绘费
36元/平方米,买方承担。
评估费
0.5%(评估额,允许浮动),买方承担。
核档费
50元/宗。
印花税
税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交易双方各承担一半。
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如果房产证未满五年,增值税税费为差价*5.5%,满了五年则征收差额增值税(大于144平米的房屋),费用由卖房方承担。
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分的20%或者房款1%,费用由卖房方承担。
公证费
不超过300元,费用由卖房方承担。
建议
买方:主要承担契税、登记费、测绘费、评估费、核档费和印花税。
卖方:主要承担交易手续服务费(含土地收益金)、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公证费。
建议在办理安置房过户时,详细了解当地的具体规定和费用标准,以确保顺利完成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