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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需要什么赔偿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01:41:42    

发生工伤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赔偿主要包括以下项目:

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药费、住院费等,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或者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或者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康复治疗费: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停工留薪期工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补助金,标准根据伤残等级而定。

伤残津贴:

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伤残津贴,标准根据伤残等级而定。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当劳动或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合同时,发放这两项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造成死亡的,支付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以及供养亲属抚恤金。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

对于无营业执照或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按照《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进行一次性赔偿。

以上是工伤赔偿的主要项目,具体赔偿金额和标准可能因地区、个人工资水平等因素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社会保险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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