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病假怎么发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4:35:32
发放带薪病假工资的标准如下:
病假在两个月以内
工作人员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
病假超过两个月
从第三个月起,根据工作年限和病假时长确定发放比例:
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
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资照发。
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发放比例会有所调整:
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
工作年限满十年和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一九四五年九月二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
病假期间的工资计算
病假工资的计算公式为“日工资×病假工资比例×病假天数”。
日工资是“月工资计算基数÷当月计薪日”的结果,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
连续工龄与病假待遇
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
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
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
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