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岁男孩窨井投鞭炮引爆炸致九级伤残,物业被判赔12万余元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25 17:24:00
两年前,山东枣庄一起因儿童燃放鞭炮引发的意外事故,经法院二审终审判决尘埃落定。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显示,11岁男孩小泽往小区窨井投鞭炮致爆炸,不仅造成自身九级伤残,还导致6岁弟弟受伤,小区物业因未尽管理职责,被判承担20%责任,需赔偿兄弟俩12万余元。
2023年3月13日傍晚,小泽与弟弟小甲在小区楼下玩耍时,小泽将点燃的鞭炮投入9号楼楼下窨井,瞬间引发爆炸。小泽多处二度烧伤,辗转多家医院治疗,花费超30.8万元;小甲也被烧伤,医疗费用5000余元。经司法鉴定,小泽构成九级伤残,小甲需后续对症治疗 。
法院查明,小区物业与业委会签订的合同明确规定,物业需定期检查、清通公共污水管道、化粪池等设施。但物业提供的清掏记录多为自行制作,除2022年10月13日的清掏工作有图片佐证外,其余记录无相应影像资料。且该次清掏的并非事故窨井,即便按记录推算,事发窨井也近9个月未疏通。法院认定,物业未能证明已履行管理义务,需承担责任。
同时,法院指出小泽作为未成年人,监护人未履行监护责任,放任其在禁放区燃放鞭炮,对事故发生存在重大过错,应自负80%责任;小甲的损失则由小泽监护人承担80%赔偿 。一审法院判决物业赔偿小泽12.1万余元、小甲3921.05元。
物业上诉称,事故因兄弟俩在禁放区违法燃放爆竹导致,自身无过错。二审法院认为,物业虽张贴禁放标语,但未采取有效防控措施,且未将化粪池沼气浓度控制在安全值内,未尽谨慎管理义务,维持原判。
来源: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