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模式有什么不同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20:13:12
企业并购模式可以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进行划分。以下是几种常见的并购模式及其区别:
按并购的付款方式划分
用现金购买资产:并购公司使用现款购买目标公司绝大部分或全部资产,以实现对目标公司的控制。
用现金购买股票:并购公司以现金购买目标公司的大部分或全部股票,以实现对目标公司的控制。
以股票购买资产:并购公司向目标公司发行并购公司自己的股票以交换目标公司的大部分或全部资产。
用股票交换股票(换股):并购公司直接向目标公司的股东发行股票以交换目标公司的大部分或全部股票,通常要达到控股的股数。
债权转股权:最大债权人在企业无力归还债务时,将债权转为投资,从而取得企业的控制权。
间接控股:战略投资者通过直接并购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来间接地获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承债式并购:并购企业以全部承担目标企业债权债务的方式获得目标企业控制权。
无偿划拨: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门作为国有股的持股单位直接将国有股在国有投资主体之间进行划拨的行为。
按并购双方所处行业相关性划分
横向并购:生产同类产品或生产工艺相近的企业之间的并购,实质上是竞争对手之间的合并。
纵向并购:与企业的供应商或客户的合并,即优势企业将同本企业生产紧密相关的生产、营销企业并购过来,形成纵向生产一体化。纵向并购实质上是处于生产同一种产品、不同生产阶段的企业间的并购,并购双方往往是原材料供应者或产品购买者,对彼此的生产状况比较熟悉,有利于并购后的整合。
混合并购:既非竞争对手又非现实中或潜在的客户或供应商的企业之间的并购,如一个企业为扩大竞争领域而对尚未渗透的地区与本企业生产同类产品的企业进行并购,或对生产和经营与本企业毫无关联度的企业进行的并购。
按并购行为划分
善意并购:并购方与被并购方达成友好协议,通常会得到被并购方的推荐和合作。
敌意并购:并购方不顾被并购方的意愿,通过直接在市场上收购股份或发起收购要约来获得控制权。
这些并购模式各有优缺点,适用于不同的情况和目标。企业在选择并购模式时,需要综合考虑自身的财务状况、战略目标、市场环境以及法律法规等因素。